无码a片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4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奖励上一学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一定领域取得体现人大学子先进性、引领性成果的港澳台学生。本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颁发给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港澳台侨学生。
二、参评对象
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港澳、华侨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延期毕业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参评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港澳及华侨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在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参评其他等级奖学金的学生在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0,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全部课程包括必修、选修和辅修的课程,也包括实践教育、发展指导等所有纳入学分认定的人才培养环节。
(二)分项条件
1.参评港澳及华侨学生特等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国情教育相关活动,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热心服务同学,有在班委会、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的经历,综合素质突出;
(3)上一学年(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曾获得院级及以上学术科研奖励,或者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奖励,或者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无码a片 核心期刊》为准)。
2.参评其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须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科研态度端正,受到课题负责人或学院的高度认可。
四、评审程序
1.请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如实填写附件申请表,并附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开具的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及成绩排名证明、各项奖励证明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送至人文楼519办公室。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港澳台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复审,并给各院下发推荐名额。
3.学院根据名额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完成评审、公示和推荐。
4.学校后续还将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填写申请材料,并完成整体层面的公示、报送环节,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五、特别说明
1.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不可与本年度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同时兼得。
2.上一学年在明德书院或求是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书院)参评。
3.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1721
短信联系:18813065268
邮件联系:[email protected]
学校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5668 62515222
短信联系:18600965323 13391683724
邮件联系:[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海老师 刘老师
无码a片 党委
2025年9月24日
附件:202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